
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放假时间 一、高一、高二年级:4月3日(周四)上午家长会结束后放假。 二、高三年级、高复年级:4月3日(周四)上完4节课,即12:00开始放假。 返校时间 所有年级的学生4月6日(周日)下午18:30前返校。 01. 加强安全教育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、天桥等,切勿闯红灯或在马路上追逐打闹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坐稳扶好,不把头、手伸出窗外。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 ,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车辆。 02. 注意饮食安全 春季气温回升,细菌滋生快。提醒孩子不购买“三无”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,不吃生冷食物,不暴饮暴食,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,预防食物中毒。 03. 注意防溺水安全 天气渐暖,溺水隐患增加。请您务必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,严禁孩子到河边、池塘等危险水域玩耍、游泳,牢记防溺水“六不准”原则。 04. 注意防欺凌、防性侵、防暴力安全 孩子外出时,家长要做到“四知道”:知去向、知内容、知同伴、知归时,防止孩子外出交往时受到性侵和猥亵,造成终身伤害。交友要慎重,远离社会不良人员,不参与赌博,不参与违法违规活动。为了构筑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防线,请您和我们一起,对孩子开展防性侵、防欺凌、防暴力伤害安全教育,防患于未然。 05. 预防电信诈骗 坚守不轻信、不透露、不点击、不转账的原则,多关注防诈反诈知识,多接触、掌握一些防骗信息和技巧,严防受骗上当。 06. 关注心理健康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、共同成长的好时机,家长应利用假期多多陪伴孩子,多与孩子沟通交流,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,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。每天“倾听一刻钟”,了解孩子每日的思想状况和情绪变化,做孩子的知心朋友。当发现孩子有情绪波动或异常表现时,要主动与孩子沟通,了解他的困扰和需求,帮助排解不良情绪,并及时给予正向反馈。 07. 注意祭祀安全 清明节期间,不少家庭会进行祭祀活动。若有燃放爆竹的安排,请在指定区域进行,严格按照操作说明燃放,远离易燃物,防止火灾发生。倡导文明祭祀,如用鲜花祭祀等环保方式缅怀先人。 希望各位家长充分重视孩子的假期安全,陪伴孩子度过一个平安、充实的清明节。 - 感谢您的阅读 - 编辑:党建宣传办 来源:德育处 一审:刘 恺 二审:梁志军 终审:易剑玉